一筆糊塗帳 問號待釐清

記者鄒景雯/特稿

真理愈說愈明,謊言愈編愈破綻百出,馬英九的首長特別費是屬於何者?迄今仍是一筆糊塗帳,許多違反公務機關運作習慣與正常經驗法則的不合理,已日益叢出到罄竹難書的程度。

第一,馬團隊把報假帳的責任推給余文一人,稱他將個人家用大額發票拿來抵用;余文只是市府小職員,一個月薪水三萬多,他的家庭有如此消費能力,每個月經常性的提供一、二萬元的發票來圖個作帳方便嗎?

第二,馬團隊稱,九十二到九十五年的原始發票都存在倉庫,並由余文在前日偵訊時補交給檢方;但依常理,既然北市府每年以大額發票核銷並經審計通過,有何必要還會去保留未報帳且沒有用途的舊發票?同時一留就留了三年多?

發票真假應詳查

這三七五四張發票,是最近為了補強「證據」臨時發動各方蒐集來的?或真的是逐年留下來的?檢察官應審慎詳查!

不僅發票來源要一一清查,其開具的時間是否常態分布在最近四年?每年的金額總數又是否平均?所謂的市府倉庫在哪裡?是否有每年入庫的檔案與編號?

啟人疑竇的是,既然所謂實際支出的小額發票有一百四十多萬元,為何只用發票核銷八十萬元?會不會是最近臨時湊來的發票,因此和當年的申報兜不攏?二度造假的可能性如何?

第三,馬英九的紅白喜幛輓額及交際應酬,正常應會透過秘書處、民政局、新聞處、養工處等相關單位的預算支出,很少會運用到特別費,其中疑問需進一步釐清。

第四,檢察官應調閱馬英九每個月的實際入帳到底是多少,扣除稅後薪水之外,有沒有暴增的情況?三十四萬元特別費中十七萬直接入馬帳戶的部份,有沒有用出去?如果還有更多的,就要再查所謂每月犒賞、雜支用掉的另外十七萬,是不是也是假的?事實上若干也流到了馬戶頭?

八十五年六月十日,馬英九離開法務部與廖正豪的交接典禮上,侯寬仁檢察官曾前往獻花,今日要調查他昔日的致敬者,必須鐵面無私、就法論法,才能建立司法威信,全體國人都在等著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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