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二八大屠殺是國共兩黨內戰兵火以台灣人民為芻狗的痛史,蔣介石早在當年一月十一日就函覆台灣的行政長官陳儀,要他嚴加防制潛入台灣的共黨份子,「勿令有一個細胞遺〔貽〕禍將來」,這也是後來台灣警總參謀總長柯遠芬在「綏靖清鄉」時大開殺戒的信條;「寧可枉殺九十九個,只要殺死一個真的就可以」。蔣介石是獨裁者,黨政軍特一把抓,奉派到台灣「維持秩序」的廿一師師長劉雨卿直接對蔣介石負責,根本不必向陳儀報告。

蔣介石當然是「元凶」,中國國民黨當然是殺人機器。蔣方智怡拿出蔣介石三月七日的日記,反而證實蔣非要重兵殺戮平亂不可,而且有人認為三月三日蔣就派兵,正式公文則在三月五日,目的是替陳儀「不事先預防」而出事擦屁股。蔣方智怡無知也就罷了,「黨國之子」馬英九竟而同樣無知,他說:「二二八事件的發生,並非由國民黨挑起,而應該由當時的政府與軍人扛起責任」,理由是「先總統蔣介石係依委員長身分下達命令,而非國民黨主席」云云。

蔣介石是「一人獨裁」,中國國民黨是「一黨專政」,政由蔣出,豈有「政府」、「軍人」可以置喙空間?在黨國體制下,「主席」才是真的,隨手翻閱史料,對內只有蔣主席,哪有委員長?一九四七年三月六日,陳儀向蔣介石報告二二八事件,抬頭用的是「主席鈞鑒」;奉派到台灣的劉雨卿給蔣的電文是「呈 蔣主席」,登錄的是「劉雨卿呈 蔣主席」,而蔣給陳儀的電文,則是「蔣主席致陳儀」。主席來,主席去,彰彰明甚。

更有參考價值的是,三月十三日監察使楊亮功巡察二二八事件後,致電監察院長于右任說:「地方政府濫行拘捕,人心惶惶」,從而要求「不得採行報復行動」,于的覆電是:「所見即是,已面陳主席矣。」連監院院長都口稱「主席」,而蔣才在同日被迫致函陳儀,下令「嚴禁軍政人員報復」。可見蔣是以主席身分部勒軍政,也可見蔣是唯一且最後決策者。

蔣方智怡不足論。馬英九為什麼要為蔣介石諱?為蔣脫罪?因為蔣是「法統」來源,也是馬權力正當性之所繫。蔣是元凶,鐵案如山,馬英九即使傾慈湖之水,也清洗不了蔣的雙手血腥。

(作者金恆煒,當代雜誌總編輯)

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07/new/mar/4/today-f2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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